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临床医学(含定向和分流方向)、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及2019级本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暑期分散见习的通知(赣医教字〔2021〕17号)
2021-07-07 11:08  

各教学单位:

暑期分散见习是提高医学生实践能力,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早临床多临床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散见习,让学生掌握医疗工作的基本程序、内容与要求;熟悉接待病人、询问病史及医患沟通等常见临床基本技能;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及处理步骤和办法;了解公共卫生相关知识,熟悉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的工作内容,树立预防为主与为人群健康服务的观念。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安排,今年暑期,2018级本科临床医学(含定向和分流方向)、麻醉学、口腔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学生需见习15天(其中临床见习10天,预防医学实践5天);2019级本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需临床见习10天。为确保分散见习安全、有序开展,保障见习教学效果,现将2021年学生暑期分散见习工作做如下安排,请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和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一、工作安排

1.介绍信发放: 教务处负责见习介绍信的印制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介绍信的发放。请各相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本学期结束前将介绍信发放给相关学生。

2.见习要求:

(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持学生证和介绍信自行联系见习单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按要求开展见习。见习单位选择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床见习一般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基层医院的临床科室完成;预防医学实践一般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保站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完成。

(2)分散见习原则上要求线下完成。家庭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线上教学,学院批准后汇总报教务处安排线上教学。

(3)见习过程中,学生要加强理论学习,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知识,及时记录见习情况,认真填写《临床分散见习日志本》和《预防医学实践日志本》,见习结束后交见习单位盖章鉴定。

3.见习材料审查与成绩认定:

学生的见习材料审查与成绩认定按课程归属进行归口管理:临床分散见习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预防医学实践由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负责。2021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各班学习委员收齐《临床分散见习日志本》和《预防医学实践日志本》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收齐后统一交至相关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分别负责对《临床分散见习日志本》和《预防医学实践日志本》进行审查,评定学生分散见习成绩。

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完成见习材料的审查和成绩认定,10月10日前将分散见习成绩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见习带教补贴发放:见习带教费由学生在见习报到时先行垫付交见习单位。相关学院对学生见习材料审查并认定成绩合格后,学校按标准以补贴的形式统一发放给学生。线上完成见习教学的学生不发放见习带教补贴。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属地疫情管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各学院要全面及时掌握学生见习单位、见习时间和健康状态。

2.各学院要加强见习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进行临床操作,注意医德医风,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

3.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白大褂和听诊器前往单位见习。

4.相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线上教学申请并汇总交教务处。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分别负责临床见习和预防医学实践线上教学的实施。

5.其他未列入教学计划但有见习意向的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工办审批登记后领取见习介绍信自行联系单位见习。学生管理按上述要求进行,相关见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教 务 处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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