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制订的教育教学相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评估、督促、检查,制订、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教学计划管理。组织编制或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下达各年级各专业教学任务,协调编制全校课程表。 三、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负责教室、实验室使用调配工作;审核教师开课、停课、调课,负责校本部、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含考试工作量)的核验工作,负责全校性教学经费和各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经费、教学奖励的核算管理,牵头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四、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校内本科课程考试标准建设与改革;负责本科生学业考核(正考、补考、缓考、毕业考试和重修考试)、分阶段综合考试以及学校承担的国家教育考试(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的组织和管理,协助部分社会考试安排与管理(如执业医师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教学基本建设。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和管理;指导各学院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负责组织专业申报与本科专业优化优化调整;组织实施双专业(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负责选修课、网络课、在线课程等开设、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教材建设规划制订,学生教材选用、审核和效果评估。 六、教学基地管理。统筹医学类专业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指导非医学类专业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对各类教学基地进行质量评价,召开实践教学工作会,协助开展教学基地师资培训和教学竞赛活动。 七、学籍学位管理。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及学历学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复学、留降级;负责学业成绩、学分、学业证书制作发放管理;负责出具学生成绩、学籍证明和学历学位证明及认证、勘误、补办;负责课程免修、重修、补修等工作。 八、负责教室及教室教学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负责教师培养与职业发展的教辅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具体职责包括: 一、开展教师教学培训。面向学校全体教师,指导规划教学职业生涯。重点对新入职教师、一线中青年教师提供教学理念与教学改革、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研究方法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促进教师卓越发展。 二、开展教学咨询服务。通过课堂观摩、教学竞赛、微格教学、教学沙龙、教学咨询等,为需要的教师提供咨询、诊断与建议,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三、与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开展研究,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质量文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四、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建设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共享资源,为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提供条件与帮助。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