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实习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1-02-25 14:25  

各学院: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的提示函》中要求学校要抓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加强实习管理,不能出现“放羊”现象,稳妥推进实习实践,现将有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要重点抓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预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禁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卫健部门明确说明需重点关注地区实习。学院要教育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服从属地疫情管理规定。学生往返实习点要做到“两点一线”,途中不得无故逗留或改变行程。

2.抓好实习生的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实习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把做好实习生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做好校外实习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实习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3.落实人员责任加强学生管理。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工作,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学院要规范组织实习实训,精准掌握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时间、进度、地点,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对安排在外实习的学生,学院要安排人员专门管理,不能“放羊”,学院和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开始实习或脱离实习岗位。对请假学生要严格审批,精确掌握学生行程信息。各学院要主动对接实践教学基地,将学校要求进行通报,请实习单位做好支持和配合学校工作。

4.合理安排实习实践。学生春季返校后,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赴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好工作方案,上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进行。

教 务 处

2021年2月25日

抄送:各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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