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当前疫情的影响,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实习管理,现对学校毕业实习工作做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习安排总体原则
1.优先安排学生在赣州市(含下属各县市)实习;如安排到赣州市外单位实习,原则上要求实习单位要提供住宿。
2.允许安排在未提供住宿的单位实习的学生自行联系住宿。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院要主动提前对接实习单位,单位根据属地情况同意接收学生后,才可派学生前往;因单位原因不能及时接收的,学院要做好安排。
4. 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实习。因疫情等影响,对个别主动提出申请在家庭所在地单位实习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实习单位教学条件、学生个人情况及家长承诺等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审批。
5.各学院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全程管理和指导学生实习。校内指导老师可以是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教师。
6.各学院在完成对接实习单位、分配学生和配备校内指导教师等工作后,将实习安排名单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外出实习。
二、离校教育与管理
1.各专业要在学生下去实习前开展学生离校实习教育工作,既要做好各学科实习的专业教育,也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和安全教育。该项工作在学生返校封闭期间进行,采用线上教学(会议)方式完成,请各学院提前准备好教学资料。
2.外出实习期间实行建立“学校-学院-系-实习单位-指导(带教)老师”五级联防体系,确保全方位管理学生。
3. 加强学生往返实习单位途中的防护,对于集中安排、路途适宜的单位,有条件的可联系安排车辆送学生前往实习单位。学校发放2个口罩供学生途中使用。
三、实习期间学生管理
落实“学校-学院-系-实习单位-指导(带教)老师”五级联防体系,确保学生在实习全过程中都有监管,确保安全。
1.学院是学生监管的主体责任部门。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学院要监督学生服从实习单位属地管理,并要求学生实习期间执行每日健康打卡。
2.实习单位和带教教师是学生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需准确及时向学校上报学生异常情况。
2.加强实习期间学生管理,严肃实习纪律,严格审批实习请假。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校外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
5.实行实习生日报工作。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日报工作,按要求上报实习生日报情况。
教 务 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