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赣南医学院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验收的通知
2021-09-02 15:32  

关于组织赣南医学院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赣南医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赣医发〔2018〕45号)、《关于开展2019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医教字〔2019〕35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赣医教字〔2019〕4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19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应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教学大纲1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教案2份(纸质版与电子版)、课件1套(电子版)、讲稿1套(电子版)、典型案例1份(纸质版与电子版、5-8个典型案例)、示范课堂微视频1个(10分钟左右、电子版)、项目其它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3.凡课程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更换后负责人请填写《赣南医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随验收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验收申请表、验收汇总表(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以“教学单位-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再接收。

四、相关说明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通过验收后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并认定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二)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炼、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样式。

(四)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对教师师德师风、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初审。

联系人:曹思,电话:8169551,邮件地址:OA邮箱

 

附件:1.建设期满的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名单

2.“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4.“课程思政”示范课典型案例模板

5.赣南医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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