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赣南医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赣医发[2018]10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立项精品课程。课程名单见《2019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名单》(附件1)
二、验收程序与步骤
1.各课程组对照申报书的内容就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实施情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对课程进行总结,并形成3000字以上的《课程建设总结》,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还需提交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案例库、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等教学文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7月10日前统一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至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审核;经专家终审,确定精品课程验收审核结果。
3.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给予半年时间进行整改,半年后学校将组织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进行全校通报,课程建设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4.已经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保留校级“精品课程”称号,课程做好下一步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课程改革,保证课程建设质量。验收后一年内完成剩余经费的执行。
5.凡课程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更换后负责人请填写《赣南医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4),随验收材料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曹思,电话:8169551,邮件地址:OA邮箱。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校级精品课程的审核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在高等学校课程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9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名单
2.赣南医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