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赣南医学院第八轮选修课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选修课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学校已完成七轮选修课的开设、开课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根据《赣南医学院选修课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赣医教字〔2016〕9号),学校决定修订更新选修课程,形成第八轮选修课,请你们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选修课的基本要求
1.开设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在所开设选修课程的领域内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博)士学位,并主讲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师。为保证选修课教学质量,任课教师需承担整门课程的教学,且申报门数不超过2门。
2.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应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基础,以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创造力和实践能力为目的,鼓励开设以介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课程。
3.对于非医学专业,特别是新开设的专业,相关学院、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教师开设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选修课程,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开设若干门与专业相关的专业选修课(可以是专题,也可以是知识点)。培养方案规定了的必选课,由开课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写申报表。
4.开设的选修课内容不宜涉及面过于宽广,以16学时为宜,学分需按照16学时1学分进行设定,不超过1.5学分。
5.选修课的教材由开课教师自行选择,必须符合学校教材等相关规定,原则上不统一采购,由学生自愿购买。
二、开设选修课的申报程序
教师申报开设选修课,应对开设该课程的重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并明确该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要求、方法、手段以及适应专业,认真填写《赣南医学院选修课开设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教研室和教学部门分别签署意见,教学单位汇总(见附件2)后,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选修课开设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教务处教务教材科(黄金校区行政楼221办公室);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做进一步论证,提出论证意见,报学校审批后执行。各教学部门和教研室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开设选修课提供方便。
三、选修课的开课要求
为了提高教学设施的利用效率,提升办学效率,有效服务于广大在校学生,教务处将根据教学资源及学生需求情况进行公共选修课程的统一协调和安排。上课校区、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开课信息尽可能尊重教师的需求,但最终排课情况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选修课教学计划下达后,开设选修课的教研室和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若选课人数不满30人,该门课程暂停开,连续两年不能开出的选修课暂停设置,对于招生人数少的专业选修课,开课要求由教务处酌情拟定。
教 务 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