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的通知
2018-09-13 16:54  

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作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与原则

聘任范围:已确立为我校教学基地并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带教教师。

聘任原则:教学基地兼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以受聘者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应职级为聘任标准。不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聘任。

二、聘任期限:一般聘期三年,期满后若条件符合可予续聘。

三、兼职教师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与聘任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与聘任职务相适应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

3.近三年来,承担过我校实践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反映良好。

四、兼职教师推荐比例

兼职教师由所在单位向我校推荐,推荐比例为我校实习生数的11确定(含已被我院聘任并符合条件同意续聘、改聘人员,并注明)。

五、评聘兼职教师工作程序

1.基地推荐。应聘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教学基地审定后,填写《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任职资格审批表》并附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复印件,所在基地签署推荐意见后集中填写《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推荐汇总表》报送我校教务处。

2.学校审批。教务处对各教学基地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报会议审批。

3.校长聘任。校长对审批通过的兼职教师,签发公文聘任。

4.颁发聘书。根据校长签发的兼职教师聘任名单颁发聘书。

六、申报时间及事宜

各实践教学基地将《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推荐汇总表》、《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任职资格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请各教学基地将《汇总表》和《审批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寄)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稿发送邮件至gnyxyjwc@163.com

《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任职资格审批表》、《赣南医学院兼职教师推荐汇总表》可在赣南医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或赣医实践教学基地QQ群(群号107681741)共享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张品俊,电话0797-8169652

 

 

赣南医学院教务处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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