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毕业实习检查的函(赣医教字〔2017〕22号)
2017-09-27 15:12  

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了解我校学生毕业实习的情况,督促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确保实习质量,我校定于从20171010日至1030日对各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敬请各实践教学基地大力配合。

一、检查目的

1.督促学生认真按实习计划和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2.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各实习基地在执行毕业实习大纲、保证实习质量、完成实习任务等方面的经验与不足,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我校实习教学质量。

3.检查评价实习教学效果。

4.看望学生,传递学校信息,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1.听取实习基地管理人员情况介绍。了解我校实习计划的组织落实、实习基地教学投入、教学管理以及我校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和日常表现等情况,听取基地对我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检查医学类专业本科实习生病历书写、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训练和出科考核情况,以及实习生管理病床、参加学术讲座和病例讨论等情况。

3.检查医院教学查房,抽查医学类学生临床技能操作训练情况。

4.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实习基地的管理与带教情况,以及学校和实习基地在实习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或存在问题等。

5.协商2018年我校实习学生接收计划。

6.续签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7.收集实践基地最新联系方式等材料及其它未尽事宜。

三、检查分组情况

1.第一组,检查组人员:

学生工作处处长

黄光生 教务处副处长

张品俊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电话:15970796629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实习基地(共7所):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市立医院(赣州市立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老年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妇幼保健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人民医院

2.第二组,检查组人员:

俞轶钧 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赖章敏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电话:13807975634

实习基地(共9所):

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萍乡医院(萍乡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宜春市人民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3.第三组,检查组人员:

黄光生 教务处副处长

张凯清 教务处干部(电话:13766377763

张雪蕊 教务处干部

实习基地(共6所):

赣南医学院附属鹰潭医院(鹰潭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景德镇医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上饶市人民医院、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4.第四组,检查组人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

王静雅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副书记(电话:13576766774

邓寿群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干部

实习基地(共9所):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

5.第五组,检查组人员:

刘善玖 高教研究室主任

刘振优 教务处教务教材科科长

张品俊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电话:15970796629

实习基地(共5所):

龙岩市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5医院(漳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5医院(莆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总医院

6.第六组,检查组人员:

学生工作处处长

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副科长

学生工作处干部(电话:18679718277

实习基地(共6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7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上海公利医院

四、其它

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预防医学、法医学、生物技术、运动人体科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等其他专业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工作由所属学院(系)制订检查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各组到达实习基地具体日期由各检查组人员电话通知。若检查组人员因工作原因有个别调整,恕不再另行函告,以电话通知或介绍信为准。

 

 

                             赣南医学院教务处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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