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护理本科、医学专科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通知
2017-04-07 15:01  

2014级本科护理学专业学生、2015级专科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你们将于201761日至2018328日进入毕业临床实习阶段。为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原则上学生必须在学校协议实习单位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工作只安排因就业情况需要的学生。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出自行联系到就业意向单位进行实习,需提供实习单位科教科实习接收证明、就业意向证明及家长签字意见。

二、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为我校协议实践教学基地外的综合性三级医院(专科需二甲以上),医院必须为教学医院,并能按学校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学生进行实习轮转完成实习任务。

三、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地必须是学生生源地或家庭所在地。

四、个人联系实习医院实习者须经家长签字同意,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及安全等管理由学生家长和实习医院共同负责,但必须按期向学校汇报实习情况,实习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实习医院。

五、实习前须提前缴清最后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办贷款者除外),实习费用由学生先垫付给医院,实习结束返校后凭正式发票到计财处按50/月·人标准(含实习、住宿费用)报帐,超支部分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到离校路程较远的实习医院实习者,其车票、行李费按学校安排的规定标准核报,超支部分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自行打印《赣南医学院自行联系到校外实习单位申请审批表》,申请表填个人信息及意向联系单位等相关信息。

2.家长签字

家长本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

3. 学院审批

各学院学工办对学生提交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暑意见并盖章。

4. 实习单位签字盖章

提交给意向实习单位,同意后由实习主管部门盖章。

5.教务处审定

学生完成以上步骤后将申请审批表交教务处进行审批,教务处核查后通报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并在实习前出具毕业实习介绍信,提供毕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相关材料。

八、工作进度时间安排:

即日起学生打印申请审批表按流程办理,5月2日前交回教务处,逾期不予接收,按未联系成功处理,由学校同意安排实习单位。

九、其他

1.为便于学习和管理,本着集中实习的原则,学校有协议实习单位的地方,不再同意联系到当地其他单位实习。

2.临床专业定向学生实习不准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由学校协同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分配方案参照本科定向生实习安排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赣南医学院教务处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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